(一)组织开展党建研究工作,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考察、任免、交流等工作。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负责因公出国人员的因公出国(境)政审。
(五)负责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土地被征用人员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事业单位设立审批和相似行政副处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级别的确定。
(七)负责全区人才引进、培养、流动和开发等工作。
沈勤儿 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伟 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 军 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